9月30日,已停牌一个月的乐视网发布公告,拟以15.98亿元的估值将花儿影视与乐视新媒体文化收入旗下。
待10月8日开盘,乐视网一连3天站上涨停板。10月11日,有媒体质疑乐视网此次重组草案存在多处错误,当日乐视网临时停牌。
10月13日,乐视网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对11处错误进行了修改。复牌后,昨日乐视网报收42.57元,微涨0.47%。
在草案出错之外,乐视网此次交易引出的一些疑问仍未消除。
作为收购标的,乐视新媒体为何在停牌期间成立?9亿元溢价收购花儿影视是否价格过高?乐视网能否留住花儿影视的核心人员曹勇、郑晓龙等?针对这些疑问,乐视网副董事长兼COO(首席运营官)刘弘10月11日做出了回应。
乐视新媒体股东三年内“无法获利”
记者:乐视此次同时收购两家影视公司的原因是什么?
刘弘:乐视网采取“版权+技术”双轮驱动模式,本次收购旨在打造精品内容战略。
花儿影视公司会集了包括郑晓龙等一群知名编剧、导演等优秀的制作团队,以往拍摄出了很多叫好又叫座的电视连续剧,如《幸福像花儿一样》、《甄嬛传》等,收购花儿对于乐视网上游的影视剧供应、自制内容等方面都提供了巨大的助力。
乐视新媒体在红土创投、乐视控股及乐视网对其增资之后,账面货币资金约为3亿元,主要业务包括对精品电视剧网络版权的采购、管理及销售,预计每年将采购两到四部精品电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乐视新媒体未来3年将担负起上市公司精品电视剧版权库的建设及扩充任务。
记者:乐视新媒体成立的时间,与收购花儿影视的时间很接近,为何做这样的安排?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刘弘:本次大股东注入的新媒体公司是乐视生态进行内容精品化建设和规划的重要举措,其中大股东贾跃亭通过旗下乐视控股出资并引入战略投资人与上市公司共同设立乐视新媒体公司,是按照乐视网内容精品化战略做出的具体方案。
在本次资产注入的交易中,大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承诺将本次注资认购的股权锁定36个月,此规定和承诺也让大股东背负了未来股价波动的风险。同时按照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股权买卖间隔须6个月,而本次大股东注入乐视新媒体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增持行为。乐视新媒体的股东在3年内并没有办法通过所谓“内幕交易”来获利。
未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记者:乐视网创始人、CEO贾跃亭投资成立乐视新媒体是否违背其在上市前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刘弘:乐视网实际控制人贾跃亭于2009年11月21日向发行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乐视新媒体于2013年9月12日由乐视控股出资设立。
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与乐视网不同,且乐视新媒体自设立以来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乐视新媒体在设立时与乐视网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记者:乐视新媒体增资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刘弘:发行人与乐视控股、红土创投协商共同投资乐视新媒体,将乐视新媒体定位于专业从事精品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的采购、管理及分销业务的公司;并确定由发行人负责乐视新媒体版权业务经营。2013年9月18日,乐视新媒体增资,将与乐视新媒体版权业务经营有关的所有事项的提案权、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发行人行使。乐视控股、红土创投同意由乐视网对乐视新媒体进行财务报表合并。
综上所述,乐视新媒体增资完成后从事的业务与乐视网部分业务类似,但乐视新媒体已经成为乐视网的并表公司,乐视新媒体与乐视网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
并购带来1.28亿现金
记者:乐视网的现金流并不是很理想,本次收购虽然大部分以换股形式,但对资金流仍有很大压力,这部分公司是怎么考虑的?